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的相关规定及其配套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乐山市红运果水果配套包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评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乐山市红运果水果配套包装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夹江县马村镇龚沟村12组
******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28亩,利用现有厂房,新建果袋、果框、水果纸箱、水果网套生产线。购置柔版印刷机15台、凹版印刷机5台、果袋分切机100台、制标机1台、注塑机30台、水果网套机10台、水果纸箱设备1套等设备设施。配套办公用房、场地硬化等,主要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年产果袋80万件、果框300万件、水果纸箱100万套、水果网套60万件。
2.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夹江县马村镇龚沟村12组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邮箱:******11@q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获取
①本公示的附件;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邮箱、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
6.公示时间
本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