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有限公司《夹江县核医学探测领域用高性能稀土闪烁晶体材料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33-5662540
通讯地址:乐山市夹江县西河路40号
项目名称
夹江县核医学探测领域用高性能稀土闪烁晶体材料生产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乐山市夹江县核技术应用产业园(乐山市夹江县木城镇泉水村)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20000万元。本项目建设高性能核医学稀土功能材料生产线及加工车间其装饰装修配套设施、机电动力、生产附属配套等设施。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年产17500kgLYSO硅酸钇镥晶体,投入单晶炉100台,切割、研磨、抛光、清洗等生产设备100台。建设配套生产厂房及机电动力设施、办公楼、倒班宿舍、食堂等辅助配套设施。二期建设年产17500kgLYSO硅酸钇镥晶体,投入单晶炉100台,切割、研磨、抛光、清洗等生产设备100台,建设配套生产厂房及机电动力等设施。
本次环评仅涉及项目一期内容,二期内容需另行评价。本项目涉及放射源Cs137,用作产品检测,与其相关的辐射影响分析未包含在本报告中,需另行评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
颗粒物(称料粉尘G1、混料粉尘G2、取尾料粉尘G8、尾料处理粉尘G9):采用人工配料的方式,在封闭操作台内进行配料操作过程。尾料破碎使用的破碎机为加盖的封闭式设备。喷砂机为带箱体的封闭式设备,将坩埚放入喷砂机中,关闭仓门进行喷砂操作。VOCs(切割辅助有机废气G3、清洗有机废气G5、阵列组合有机废气G7):在涉及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工位上方均设置一个集气罩,集气罩共37个(其中切割辅助间设置4个固定集气罩,清洗间设置3个固定集气罩,组装间设置30个万向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相关排放要求,尾气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酸性废气HCl(酸性废气G4、酸性废气G6、酸性废气G10)浸泡间设置1个固定集气罩,清洗间设置2个固定集气罩。酸性废气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塔(10%氢氧化钠溶液)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尾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限值要求(2mg/m3),引至食堂烟楼顶囱(DA003)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采用污水预处理池(容积40m3)处理,处理达到木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排入木城镇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本项目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切割用水切割过程中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冷却系统定时补充纯水,水量无废水外排。酸液稀释以及前三次清洗用水,作为危废处理;研磨废水、抛光废水、清洗废水(含纯水清洗和自来水清洗)采用三级沉淀池(容积30m3)进行处理,处理达到木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排入木城镇污水处理厂。夹江核技术应用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本项目废水排入夹江核技术应用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雨水:设置雨污分流管道,雨水经收集后,排放至市政雨水管网。
3、噪声:
对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底座加固、加装基础减振设施、密闭厂房、合理布置设备位置等降噪措施。厂界声环境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一般废物: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含隔油池废油脂)交由有餐厨垃圾回收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合格品及加工边角料收集后由原材料回收公司分离再利用;三级沉淀池定期清掏,收集后由原材料回收公司分离再利用。危险废物:废切割液、超声清洗废水、废矿物油、沾染油污的废弃物(抹布、手套、油桶等)、废酸液(含稀释废水)、废活性炭等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