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乐府发﹝2017﹞18号)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向公众进行信息公告,征求公众对项目实施在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乐山高新区智慧停车项目
(二)项目地点:乐山高新区
(三)建设总规模:项目停车泊位数共计20226个,其中包括高新区现有路面及规划路面停车位9006个、专用停车场车位11220个,根据具体情况分批次建设。第一批升级改造约2757个占道停车位(具备数量根据上级主管核实后确认)。后续泊位(路边6249个和停车场11220个)升级改造将根据停车位移交情况具体实施。
二、委托评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高新区安港路489号
联系人:吕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三、承担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评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南段211号1幢16楼1号
联系人:马泽军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四、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主要内容
(一)识别项目自身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二)对项目建成后停车位的收费标准及停车位区域划分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分析。
(三)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
(四)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五、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二)主要事项。
1.该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该项目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该项目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该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对本项目的态度;
6.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六、公示说明
(一)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委托评估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
(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评估单位或委托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有限公司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