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函
各受邀报价单位:
我单位需对滨州主城区城郊大仓储运基地建设项目(黄河十九路西延、渤海十一路北延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单位采购进行询价,特邀请贵单位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参加本次询价活动,项目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用良好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合法单位。
(二)能编制符合项目要求的申请报告、稳评报告的成果性文件、完成审核立项咨询全过程服务。
二、项目内容与要求
(一)项目名称:滨州主城区城郊大仓储运基地建设项目(黄河十九路西延、渤海十一路北延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单位采购。
(二)项目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
(三)项目内容:
1.收集项目涉及的控制资料、影像图资料、行政勘界资料和项目设计资料等。
2.外业调查(林地资源及各专项调查)。
3.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编制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力求做到科学、客观、公正,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编制任务。
4.图纸类制作(报告各类附图,成果资料排版制作)。
5.其他工作(校对、初审、最终成果出案)。
6.全力配合采购方顺利完成《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7.报告编制完成后,提交全套成果文件并配合采购方报批林地手续,永久林地取得省林业厅批复文件。
(四)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供应商需出具纸质版本成果性文件各 3 份、同时交付电子版本。每逾期1日出具,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300元;逾期2日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委托合同,因履行本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55000元。报价人对本项目只允许一个有效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报价或多个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人承诺报价已包含成果性文件编制费、文印费、人工费、差旅费、食宿费、税金等全部费用,报价人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项目,无预付款。采购人审核通过前述相应报告成果性文件,且收到贵单位开具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收据后及时付清相应款项。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文件包括:(1)报价表;(2)营业执照;(3)供应商认为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如有)。报价文件加盖贵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二)报价文件封装:报价文件密封,封面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报价人名称。
(三)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5年03月11日11:00前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
(四)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滨州市滨城区渤海十六路736******集团1号楼406室。
四、评审、定标原则
在所有的报价文件符合询价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在此基础上报价若相同的,报价相同单位进行第二次报价,以第二次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联 系 人:赵部长
电话: ******
地址:滨州市滨城区渤海十六路736号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