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夹江县新场镇经济开发区撬装站扩容改造工程
2、建设性质:迁建
3、建设地址:乐山市夹江县新场镇
4、建设单位:******有限责任公司
5、建设内容:搬迁现有撬装站1座,新建经开区撬装站1座,新建经开区撬装站进站输气管线1条,新建经开区撬装站出站燃气管线1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项目单位:******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人:邹先生
3、联系电话:0833-******
4、地址:******街道新华路388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1******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店路66号1幢19层17-18号
3、联系人:贾工
4、电话:028-******
5、邮箱:******43@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工程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施工期、运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百度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5JceOwsp69QcwscN-eKxg
提取码:wnsr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