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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市滨海一线文化旅游设施和服务提升(二期)-第一、第二海水浴场改造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E************(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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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烟台市滨海一线文化旅游设施和服务提升(二期)-第一、第二海水浴场改造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批******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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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烟台市
- 2.2 建设规模:其中第一海水浴场沙滩岸线长约为750m,沙滩宽约为25-60m,建设内容包括对原有钟楼、瞭望塔等进行修缮;拆除原有设施,新建服务建筑,包含淋浴、更衣、卫生间等功能;根据高差对岸线进行重塑,设置景观廊架及临时服务建筑,增加夜景照明和美陈设施******服务中心,包含淋浴、更衣、卫生间、医务室、安保、咖啡厅等功能;结合岸线调整新建一处观景平台,夜景照明和美陈设施等。计划投资额约2600.00万元。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规划方案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施工部分自发出开工令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整体施工并通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其中设计需满足发包人阶段性要求)。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设计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发包人的目标成本,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 2.5 招标范围:包含烟台市滨海一线文化旅游设施和服务提升(二期)-第一、第二海水浴场改造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涵盖相关手续办理、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处理移交过程中与施工有关的问题)及保修等全过程。
1)设计包含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图纸审查等;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政工程修复改造、市政管线******消防改造、智能化改造、亮化提升改造、绿色建筑(如需)、海绵城市(如需)、雕塑(如需)等全部设计内容,满足发包人的全部设计要求。
2)施工包含但不限于预算编制、开工建设-竣工验收-交付等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配合发包人完成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临时水、临时电、质监站、档案馆、移交等手续办理)、市政工程修复改造、新建建筑建设、临时水、临时电工程等发包人确认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
3)******消防设备等。 -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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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丁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数量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招标项目要求的资质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须同时满足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投标人须同时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 3.3 财务要求: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
- 3.4 业绩要求:①投标人业绩: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项目经理业绩:具有担任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 -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因本项目为电子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10日 19:00至2025年03月15日 19: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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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31日 14:00:0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xzzx/index.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 本项目采用市内远程异地评审。5.6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 7.其他
-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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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朝阳街75号 |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毓璜顶北路29号名仕豪庭510室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李伟 | 联系人:卫扬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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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