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华台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项目策划方案编制单位采购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皇华台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项目策划方案编制单位采购 | 项目编号 | / |
公告类型 | 采购公告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行政区划 | 乐山市 | 公告日期 | 2025年03月06日 |
采 购 人 | ******有限公司 |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 29.9万元(含税价)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包数 | 共1包 |
项目概述 | 详见文件 | ||
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未被列入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 9、本项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
采购文件售价 | 0元 | ||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 1.现场获取。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加盖鲜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 2.网络获取。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邮件为准,报名邮箱标题标注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报名邮箱标题标注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原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因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本项目要求造成报名失败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 ||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5年03月07日至2025年03月13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售) | ||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 ******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3月17日10:00(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3月17日10:00(北京时间) | ||
开标地点 | 乐山市市中区竹公溪路111号2层(竹溪水岸北门) |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涉及 |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涉及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北段556号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