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平顶山市宝丰县清凉寺汝官窑遗址设备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宝财招标-2025-2-1 | 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平顶山市宝丰县清凉寺汝官窑遗址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标段 | ******.27 | ******.27 |
2 | 宝财招标-2025-2-2 | 宝丰县文物保护利用中心平顶山市宝丰县清凉寺汝官窑遗址设备更新项目第二标段 | ******.8 | ******.8 |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5.4.供货及安装期:
第一标段: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第二标段: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5.5.质保期:
第一标段:3年;
第二标段:3年。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采购高效节能的中央空调系统、更新不同类型照明设施、安检系统、视频播放系统、多媒体投影设备、多媒体展示屏幕等一批;
第二标段:采购高效节能的中央空调系统、更新不同类型照明设施、多功能厅数字化展示系统、库房恒温恒湿设备、制作专题宣传片等一批。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6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提供以上相关查询截图。(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链接地址:******/ggtz/19072.jhtml;
办理 CA 证书:******/tzgg/10814.jhtml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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