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24〕2号)及乐山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现将井研县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受理人员范围。
******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井研县的中国公民。
************居民。
******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中学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1)全省下半年统一认定时间:9月13日至12月27日;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
9月13日上午8:00至10月14日下午18:00;
2.方法程序: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或者四川政务网(******),“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二)网上或现场确认。
申请人可自行选择“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
“网上确认”具体操作方法为: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报名信息右侧“上传材料”链接上传相关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现场确认”: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审核确认。
1.确认时间:10月14日至10月1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街道30号,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4)。
3.所需材料:
******居民身份证。
************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三)体检。
******医院(咨询电话:0833-******)。
四、其他事项
(一)联系电话:0833-******,联系人:邹老师。为方便认定期间工作联系,请在网上申报成功后及时加入井研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QQ群(群号:******9),加入后请将群名片修改为“24下+实名”。
(二)申请人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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