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采油一厂红车区块油田回注水处理服务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ZY25-XJY12-FW005-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己由 新疆油田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建设资金来自成本,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服务内容:本项目采用中标方建设-拥有-运营模式运作,中标方提供红车区块油田回注水处理服务,对采油一厂红山嘴原油处理站排出的采出水进行处理,处理能力不得小于5100m3/d,处理量以实际产生为准。中标方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由中标方脱水后交由招标方进行转运及处理,生产过程中的电力运行费、清水使用费等均由中标方承担,装置区域内的安全、环保由中标方负责管理,甲方进行监督考核。
2.2施工地点:采油一厂所辖区域。
2.3价格(控制价):本招标项目设控制价,控制价为:处理单价3.33元/m3(含设备费、人工费、车辆费、配套设施施工费、材料费、维护保养费、污泥脱水费、药剂费、电力费、清水水费等其它费用,不含税)。
2.4 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2.5预算总金额:620万元,不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
******委员会在天眼查核查所有投标单位关联信息为准)
3.3资格要求:
******集团公司石油石化用化学剂产品质量认可并取得油化剂产品质量认可证书。
3.3.2投标人必须提供供应药剂的有效成分明细及含************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油田化学剂成分负面清单》(油勘〔2021〕215号)禁止和限制使用成分要求,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放入投标文件中,未书面承诺的将否决其投标。
******集团内所属认证认可检验机构或设区市及以上政府部门有资质的质检机构出具的1年内(最晚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的供应药剂合格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以及按照《SY/T 7329-2016油田化学剂中有机氯含量测定方法》检测供应药剂合格产品中有机氯含量为未检出的检验报告,随报告必须提供该质检机构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原件彩色扫描后附投标文件,需清晰可见)。
3.3.4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在资金、设备及人员配备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负责人应持有效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4 财务要求:
2021、2022、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5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相关技术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主要章节(合同名称、主要工程量、标的金额、印章页)、合同相对应的结算有效票据等。
3.6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8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9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列入三商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3月08日至 2025年03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并购买招标文件后,登录******/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登录******。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由航天金税系统统一推送至投标人邮箱,由投标人自行打印,投标人务必在电子招标平台中提供正确的邮箱及手机号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人应于 2025年03月19日10 时 00分之前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成功。
5.2 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首页使用数字证书(Ukey)进行电子盖章(非纸质盖章后扫描的印章)。在电子投标文件首页使用Ukey电子盖章视为对电子投标文件所有内容进行了签字和盖章。
②既无电子签章又未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对要求的内容签字、盖章的,为无效投标。
③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对要求的全部内容签字、盖章。
5.3 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应进行电子投标文档验签工作。
5.4 投标人无需前往新疆克拉玛依市新兴路218号石油大厦B座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新疆分中心。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于规定时间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大厅。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
5.7 所有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开标
7.1开标时间: 2025 年 03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7.2开标地点及地址: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开标平台: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胜利路43号
联 系 人:苏文娟;
电 话:******
******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218-201.204至213号(石油大厦)
联 系 人:纪建强
电 话:******214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4转电子招标平台;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9.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会向中标人预留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消息提醒,中标人须按照短信提示,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9090/ba/)下载《******银行缴费凭证,未完成操作且未与项目负责人联系说明事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人的辅助系统登录账号为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请务必确保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为贵公司招标业务人员的手机号码,如因号码有误等原因致使中标人无法收到短信提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缴费通知单、中标通知书都将在辅助系统中向中标人推送,请中标人及时登录辅助系统进行查看和下载。
《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已在辅助系统发布,请投标人登录辅助系统进行下载和学习,如有问题可与信息技术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67、******141或******419。
因新疆与内地有两小时时差,13:30-15:30(北京时间)为新疆午休时间,请尽量避开上午的10:00(北京时间)之前和此时段打电话。
3、需要弃标的投标单位,无需上传投标文件,也无需在系统中进行任何操作。弃标后,系统将自动视为未参与投标。。
4、咨询发票事宜电话:0990-******。
******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