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明星足球队璀璨星辰40载巡回赛(乐山站)安保服务项目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香港明星足球队璀璨星辰40载巡回赛(乐山站)安保服务项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2-2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内容更正
更正原因:完善磋商文件相关内容
更正内容:1、磋商文件第二章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中“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更正如下:
2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824424元(含税,其中200000元为暂估金额(该金额在分项报价时报该固定金额)。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单项报价超过单价限价的报价无效。 最终结算按经采购人确认的数量和成交单价在采购预算金额范围内据实结算。 注: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更正为:
2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824424元(含税,其中200000元为暂估金额(该金额在分项报价时报该暂估金额2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单项报价超过单价限价的报价无效。 最终结算按经采购人确认的数量和成交单价在采购预算金额范围内据实结算。 注: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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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中增加审查内容: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涉及)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按磋商文件“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
3、磋商文件第五章(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中“(五)随行特卫(12人)工作要求如下”和“六、商务要求”所属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
4、磋商文件第九章(第九章 评审方法)的“4.3.2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第2项“项目管理机构运作”的说明中“提供组织机构、工作职能运行图及项目管理机构运作方案;未提供的不得分”更正为“未提供的不得分”;综合评分明细表各评审因素均为“共同评分因素”;
5、本项目未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格式中相关内容,供应商可以不填写。
更正日期:2025年2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老泉路一段11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柏杨中路158号都市阳光二期4楼(******医院对面)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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