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

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岷江东风岩航电枢纽工程水银坝弃土场 (抬填区)、钢筋加工厂及材料堆场、搅拌站临时用地的批复 乐市自然资规函〔2024〕105号

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岷江东风岩航电枢纽工程水银坝弃土场 (抬填区)、钢筋加工厂及材料堆场、搅拌站临时用地的批复 乐市自然资规函〔2024〕105号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4-12-18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岷江东风岩航电枢纽工程水银坝弃土场(抬填区)、钢筋加工厂及材料堆场、搅拌站临时用地申请表》收悉。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临时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临时使用乐山市五通桥区西坝镇民益村1组、2组、3组、4组、5组集体土地62.3928公顷,其中:农用地54.1403公顷[含耕地43.5084公顷(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园地4.9180公顷、林地0公顷(不涉林草主管部门林地管理范围内林地)、草地2.1923公顷、设施农用地1.9622公顷、农村道路1.274公顷、其他农用地0.2854公顷],建设用地1.8038公顷,未利用地6.4487公顷。作为岷江东风岩航电枢纽工程水银坝弃土场(抬填区)、钢筋加工厂及材料堆场、搅拌站临时用地,用途为钢筋加工厂及材料堆场、拌合站、弃土场。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4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二、你公司须按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面积、使用期限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你公司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地灾防范及其他安全防范工作。

******资源局共同设立土地复******银行保函。土地复垦费未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四、你公司须严格按相关规定,自批复的临时用******资源局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耕地保护相关政策要求做好耕地的保护和管理。

五、************资源局在批复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传临时用地信息系统完成系统配号并向社会公开临时用地批准信息,逾期未完成系统配号的,本临时用地批复自动作废。

六、请你公司在收到此批复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部门办理税费相关事项。

七、你公司须按照临时用地合同约定,保障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合法利益,不得将临时用地批复文件作为临时用地补偿依据,也不得代替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手续使用。

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6日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