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将2024年4******医院住院大楼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4日(共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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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关于四川中氟泰华公用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医院住院大楼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