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城口县2025年鹿坪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城发改委投资[2025]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市级及以上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法人为城口县水文站,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城口县周溪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共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3200.00hm2:其中包括:石坎坡改梯22.42hm2,植物46.83hm2,封禁治理 2839.72hm2,保土耕作 291.03hm2。配套径流调控措施(新建30x30cm排水沟860m,40x40cm排水沟870m,50x50cm排水沟250m,100x100cm排水沟350m;整治 150x100cm排水沟350m;沉沙池16口;200m3蓄水池1座:人行桥3处);道路工程(新建1m 宽人行便道 3920m);村庄绿化美化(植物隔离带 3000m,标识标牌1套);节水灌溉(管道5605m);工程碑1座;封禁治理牌10块。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24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087.00万元
2.4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及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的所有工作内容。若施工图纸中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27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具体以监理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至承包人按约定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期限为止。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五路8号11楼 |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程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
邮编: | 邮编: | 401121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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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2025年鹿坪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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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2025年鹿坪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