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汉丰湖丰乐迎仙段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答疑及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开州区汉丰湖丰乐迎仙段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答疑及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在社保缴纳方面,通常是以公司名义为员工办理相关事宜。分公司员工的社保虽由分公司以自身名义缴纳,但鉴于分公司并非独立法人这一事实,最终责任实质上仍归属于总公司,因此分公司人员亦属于总公司人员范畴。现我公司拟参与投标,在投标时提供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关于养老保险的要求?
答:详见补遗
问题2:我司于 2024 年底完成吸收合并整合工作,合并前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依法注销。合并前公司的人员、资产(包括业绩与奖项)等权益,均由我司依法继承。目前,我司拟使用合并前公司的人员参与本次投标工作。该批人员的养老保险在 2024 年 8 月至 2025 年 1 月期间,由合并前公司与我司分段缴纳。为证明此情况,我司可提供两家公司签订的吸收合并协议,以及合并前公司的合并分立注销登记通知书。请问是否可视为满足招标文件关于人员养老保险时间期限的要求?
答:详见补遗
二、补遗部分: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修改如下:
原文: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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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 ①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4 年 08 月至 2025 年 01 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
修改为: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3)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 ①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总公司或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均可。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4 年 08 月至 2025 年 01 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③企业发生吸收合并的需提供吸收合并协议、合并分立注销登记通知书、社保关系转移接续证明。吸收合并协议需明确人员劳动关系整体继承条款,注销登记通知书需明确权利义务由续存公司概括继承。 |
注: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为准,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
招标人(盖章):******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盖章):******管理局
2025年 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