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A包 | 土地资源资产清查 | ****** | ****** | 是 | ******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
2 | B包 | 森林、草原、湿地自然资源资产清查 | 782350 | 782350 | 是 | 78235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
3 | C包 | 监督指导核查 | 425000 | 425000 | 是 | 425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
A包:按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要求,完成郑州市市内五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金水区,下同)管辖范围内全民所有土地资源实物量、价值量和使用权状况清查;完成市级审批登记的矿业权状况清查;完成市级管理的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实物量清查、价值量核算,重点查清储备土地有关情况;完成基准时点资产清查成果的更新,形成更新时点资产清查各项成果,通过国家质检核查,完成汇交入库等工作,运用郑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监管平台对数据进行更新、维护;
B包:按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要求,完成郑州市市内五区管辖范围内全民所有森林资源和草原资源实物量、价值量和使用权状况清查;完成郑州市市内五区管辖范围内全民所有湿地资源实物量清查;完成基准时点资产清查成果的更新,形成更新时点资产清查各项成果,通过国家质检核查,完成汇交入库等工作,运用郑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监管平台对数据进行更新、维护;
C包:对郑州市全市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解决清查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定期统计汇总各开发区、区县(市)工作进度。对各开发区、区县(市)提交的清查成果进行核查、汇总,定期向省级单位汇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建议,建立市级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库,对成果质量负责。
5.2 包段划分:3个包段;投标人可选择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若一个投标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包中评审得分均为最高,则按照包的前后顺序确定包靠前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其他评审得分最高的包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由其他的投标人依据评分高低依次递补;
5.3 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服务标准、规范、规章要求,并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的为准;
5.4 服务地点:郑州市区域内;
5.5 服务期限: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郑州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汇交、项目验收;
3.2 信用要求:本项目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日资格审查结束前通过以下渠道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3.3 其他要求:
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2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3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文件和由法人出具的对本项目采购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授权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所有投标人应提前30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BidOpening)”进行远程开标准备工作。
3.所有投标人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后须先进行签到,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大会、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答疑澄清等活动。
4.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政府采购专区中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V1.0》(******/bszn/009003/subpag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