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有限公司金顶索道分公司。
项目名称:维修循环式索道支架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金顶循环式索道已投入运营十余年,累计运营约2.3万小时经过近两年长时间高负荷的运行后,检修人员发现循环索道部分支架出现轴和轴套磨损加剧、轮组垂直度不足、运行中中轴异响索距变大等情况,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索道安全运行,依据《GB/T34368-2017客运索道重大修理的技术要求》拟对金顶循环式索道4#、5#、6#、8#共4个支架轴和轴套进行维修更换。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1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由于目前国内脱挂抱索器索道的多数部件产品不是标准产品,不同生产单位之间的产品难以互用;而且,我公司所有的峨眉山金******有限公司),是目前唯一一家有成熟在用脱挂抱索器索道产品的国内客运索道生产单位。
另外,《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保证特种设备生产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条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负责”;《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有关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制造”;《客运索道设计文件鉴定规定》(TSG S1001-2008)第十七条规定“如果变动......涉及安全的部分,作为修改设计,必须经过原设计单位同意。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起院”)定制生产,为确保索道正常、安全运转,以及根据《乐山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要求: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本次索道维修作业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北起院购买备品备件,由北起院负责技术指导并派遣工程师和设备安装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作业。
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现就此事项向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广泛征求意见。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52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金顶索道分公司
联系人:马老师
地址:峨眉山接引殿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老师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天府大道南段 2385 号大明宏信锦南玺大厦1栋 5A01号
联系方式:02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