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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高新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沧海路(狮城大道-运河区界)施工

沧州高新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沧海路(狮城大道-运河区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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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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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高新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沧海路(狮城大道-运河区界)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沧州高新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沧海路(狮城大道-运河区界)已由沧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沧高审初设批字〔2024〕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管理局,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沧州高新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沧海路(狮城大道-运河区界)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8525.225035万元,建设规模:海路(狮城大道—运河区界)道路全长约 2761m,红线宽 4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桥梁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建设地点:沧州高新区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8525.225035万元。

2.3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其他******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接受“资质预”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经理

3.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6/

(三)其他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0307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实行远程异地评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span>2025 ?/span>03 ?font face="宋体" >07 ?/span>09 ?/span>30 分至?/span>2025 ?font face="宋体" >03 ?font face="宋体" >12 09 ?/span>30 分,登录冀招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span>2025 ?/span>04 ?font face="宋体" >02 ?font face="宋体" >09 ?font face="宋体" >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已固化并且使用单位CA加密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本项目线下开标地点 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5.2逾期递交至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郝工,联系电话:0317-******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管理局招标办

电话:******

电子邮箱:/

9.其他公示内容

9.1代理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5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完成代理工作并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由使用单位一次性支付。

9.2平台使用情况

1)平台名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均使用第三方平台;

3)平台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合同估算价<400万,收费金额880元/标段;400万≤概(估)算<800万,收费金额1880元/标段;8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2880元/标段;合同估算价2000万以上(含2000万),收费金额3880元/标段。本项目收费金额为3880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通讯地址沧州高新区联系人张工联系电******电子邮箱:/

10.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沧州市运河间迎宾北大道泰大国际双子座B座项目负责人:郝工,联系电话0317-******联系人郝工联系电话0317-******电子邮箱******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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