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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高新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沧海路(狮城大道-运河区界)施工

沧州高新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沧海路(狮城大道-运河区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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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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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高新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沧海路(狮城大道-运河区界)

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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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沧州高新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沧海路(狮城大道-运河区界) 已由 沧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沧高审初设批字〔 2024〕23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高新区财政资金 国有资金占比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项目建设单位为 ******管理局 ,招标人为 ******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 沧州高新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沧海路(狮城大道-运河区界)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8525.225035 万元,建设规模: 海路(狮城大道 —运河区界)道路全长约 2761m,红线宽 4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桥梁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 ,建设地点: 沧州高新区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8525.225035 万元。

2.3计划工期: 270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合格

2.5其他 ******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 “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施工资质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不接受 “资质预 ”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经理

3. 4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3. 5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 程的开始时间 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 次投标;

3. 6 /

(三)其他

3. 7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2 03 07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 (以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 8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实行远程异地评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span> 2025 ?/span> 03 ?font face="宋体" >07 ?/span> 09 ?/span> 30 分至 ?/span> 2025 ?font face="宋体" >03 ?font face="宋体" >12 09 ?/span> 30 分,登录 冀招标交易平台( ****** 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 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 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span> 2025 ?/span> 04 ?font face="宋体" >02 ?font face="宋体" >09 ?font face="宋体" >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 递交已固化并且使用单位 CA加密的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本项目线下开标地点 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5.2逾期递交至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 的投标文件将 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郝工 ,联系电话: 0317- ******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管理局 招标办

电话: ******

电子邮箱: /

9.其他公示内容

9 .1代理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 按照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5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完成代理工作并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由使用单位一次性支付。

9 .2平台使用情况

1)平台名称: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均使用第三方平台;

3) 平台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为 “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合同估算价<400万,收费金额880元/标段;400万≤概(估)算<800万,收费金额1880元/标段;8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2880元/标段;合同估算价2000万以上(含2000万),收费金额3880元/标段。本项目收费金额为3880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 沧州高新区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 ****** 电子邮箱: /

10.2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沧州市运河间迎宾北大道泰大国际双子座 B座 项目负责人: 郝工 ,联系 电话 0317- ****** 联系人 郝工 联系电话 0317- ****** 电子邮箱 ******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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