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新建包装制品生产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有限公司承担“井研县新建包装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管理办法》,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井研县新建包装制品生产加工项目
******有限公司
******街道城北工业园希望大道128号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规模:利用闲置的12500平方米厂房及配套设施,购置先进的注塑机、碰线机、印刷开槽机、粘订一体机、打包机等20台(套)及配套设备,以外购PP颗粒和纸板为原料,形成20条年产850万个塑料包装制品和200万平方米纸质包装制品生产线。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8条生产线,二期建设6条生产线,三期建设6条生产线)。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废气:进料粉尘、破碎粉尘、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纸箱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等。
废水:循环冷却塔水、喷淋塔降温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等。
噪声:设备噪声、运输车辆交通噪声等。
固废: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员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油墨包装、废清洗剂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有组织废气通过①塑料包装制品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过滤后+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氧化装置(CO)”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纸箱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拟在印刷开槽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软帘,用于收集印刷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进入“吸附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净化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③塑料包装制品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通过设置集气罩,破碎粉尘经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等措施。项目未经集气罩收集的有机废气和粉尘呈无组织方式排放,项目在生产车间设置通风口,加强通风换气,及时清扫等相关措施抑制粉尘逸散;加强管理管理方面;设置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等措施。
2、水环境影响
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屋面雨水经雨水斗和雨水管收集与室外场地雨水一起排入室外雨水检查井进入园区雨水系统,然后排至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循环冷却塔水经循环冷却塔******有限公司厂区现有预处理池和管网收集预处理达标排放。
3、声环境影响
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安装消声装置、厂区绿化、距离衰减等综合措施后,根据噪声预测结果,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外1m处的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
项目生活垃圾采取在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园区垃圾收集点,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塑料包装制品废包装材料在车间内暂存,外售至废品回收站。塑料包装制品不合格品、废边角料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实现100%回收利用。布袋除尘器收尘灰与不合格产品一起回用生产。纸质包装制品不合格品在车间内暂存,外售至废品回收站。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理协议,定期交由其处理。废机油采用原专用机油桶盛装后暂存于危废间,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定期回收处理。废油墨包装、废清洗剂、废催化剂经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和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电子台账、电子联单和申报制度。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要求,选址合理,总图布置合理,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采取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环境风险可控。项目可实现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有关管理措施,保证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运行,可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项目周围受影响范围内进行回访并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倚天
******街道希望大道128号4栋1层
七、承担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工(BH034082)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790号2栋4层411号
电子邮箱:******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十、链接地址
报告书链接:
链接:******/s/1DLVrcqnp-609QXujcj-TTw?pwd=xnv0
提取码:xnv0
公参调查表链接:
链接:******/s/1O8GPhhGksMyco6hN8h0d6w?pwd=n47p
提取码:n47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