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含27个分布点) (项目名称)勘察及初步设计 / 标段补遗(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47600.00 元(小写), 肆万柒仟陆佰圆整(大写)。 因系统录入时笔误原因,系统显示投标保证金应缴金额为50000.00元(小写),伍万圆整(大写)。经与四川建设网技术确认,系统不支持调整保证金金额。
更正为: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以系统显示50000.00元(小写),伍万圆整(大写)为准。
2、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中增加-1、本项目结算方式为:(1)勘察:暂定总价合同 :最终以甲方审核同意的实际勘察内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计算,并按控制价下浮比例下浮及中标价下浮比例计算金额作为结算金额【计算式=工程勘察文件计算标准收费*(1-控制价下浮比例)*(1-投标价下浮比例)】,且不高于投标报价。 (1)设计:暂定总价合同。设计费最终以经评审的初设概算金额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计算,并按控制价下浮比例下浮及中标价下浮比例计算金额作为结算金额【计算式=设计文件计算标准收费*(1-控制价下浮比例)*(1-投标价下浮比例)。因本项目体量较大,可能出现分阶段勘察设计情况,每阶段勘察设计工作的开展以发包人下达的勘察设计任务书中载明的开始勘察设计时间为起始点,发包人未发出勘察设计任务书时,勘察设计人不得开展相应工作,发包人对发出勘察设计任务书的时间节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招标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