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岷江乐山市市中区车子镇老江村、金灯村段防洪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岷江乐山市市中区车子镇老江村、金灯村段防洪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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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岷江乐山市市中区车子镇老江村、金灯村段防洪工程项目位于乐山高新区安谷镇金灯村,在岷江右岸新建和加固堤防1641m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1月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日发消息。
联系人: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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