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看守所2025年食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看守所2025年食堂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唐山市曹妃甸区看守所;
******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包
A包:肉类;
B包:蔬菜(水果)、豆制品(以干豆计);
C包:粮食、食油、蛋或鱼、调味品适量、燃料、炊事用具及杂质运输等根据需要。
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收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数量供货。
2.2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 质量标准:合格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2.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无犯罪违法证明、未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无政治历史问题的证明。
3.2 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鲜肉类食品原材料时,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2)供应预包装食品,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比选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5 年 03 月 05 日至 2025 年 03 月 07 日,每日 09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比选文件的适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有限公司(曹妃甸区滨海大街95号)获比选文件等资料(以上所需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4.2 售价:300元/包/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比选采购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有限公司会议室(曹妃甸区滨海大街95号)。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唐山市曹妃甸区看守所
地 址:唐山市曹妃甸区看守所
联 系 人:李晓伟
电 话:******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海大街95号
联 系 人:孔繁鑫
联系电话:0315-******、******
电子邮箱:tscxzb@163.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看守所
电话:******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