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采招类别/货物信息 正文

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4-01-25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通知公告
******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局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农村局对全县农村村民宅基地所属地域类型进行划定及确定民族自治地方宅基地面积标准如下。
一、农村村民宅基地所属地域类型划定
通过前期国土调查统计,我县最低海拔在五渡大沙坝为469米(五渡镇平均海拔为780米),最高海拔在马鞍山主峰为4288米,13个乡(镇)辖区平均海拔均在500米以上。按照海拔200米以下为平原,海拔200—500米为丘陵,海拔500米以上为山地的地形地貌划分标准,沙坪镇、新场乡、新林镇、五渡镇、毛坪镇、杨河乡、平等乡、红旗镇、宜坪乡、黑竹沟镇、勒乌乡、大堡镇、金岩乡辖区地域类型均为山地。因此,建议将全县13个乡(镇)宅基地所属地域类型划定为山区(山区:泛指丘陵、山地地区以及比较崎岖的高原)。
二、确定民族自治地方宅基地面积标准
《通告》明确民族自治地方农村村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可适当增加,具体标准由自治州或者自治县制定。我县域内基本属于山区,宅基地选址本就困难,集体建设用地紧张,《通告》规定的宅基地面积(山区每人不超过50平方米)已完全满足农村村民住房需求,综合以上因素,建议峨边彝族自治县住房用地面积标准完全遵照《通告》执行,即:住房用地面积标准为每人不超过50平方米,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用地总面积为每人不超过7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住房、附属用房、庭院均不占用耕地的,在宅基地总面积标准内,住房用地面积可适当增加,增加部分每户不超过30平方米。
现将以上公告内容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社******农村局,地址:峨边彝族自治县景阳路53号,联系人:谢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56@qq.com。
特此公告。
******农村局
2024年1月25日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